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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财报的公布义务

根据《德国商法典》(HGB) 第325至329条以及《德国公布法》(PublG) 第9条法规规定,公司有义务定期披露其年度财务报表。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与该披露义务相关的重要问题。

公司为什么必须披露年度财务报表?

对资合公司来说,其有限承担风险的特殊优势,决定了其必须履行更多信息披露的责任。通过公司所公布的信息,不同的利益群体如员工、商业伙伴和潜在投资人等,得以了解公司的财务数据及经济状况。这不但能促进公司内外的透明度,债权人的利益也能受到更好的保护。

哪些公司有披露年度财报的义务?

基本上,所有类型的资合公司都有披露年度财报的义务。在人合公司中,如果所有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均不是自然人,那么这样的人合公司同样具有披露义务。此外,若某些人合公司或个体商人的经营规模超过《德国公布法》中所定义的界限,那么也必须进行年报披露。

年度财务报表应该如何以及在何处披露?

年度财务报表必须以德文编制并以电子形式提交至联邦公报(Bundesanzeiger)的受理平台。提交成功后,年度财务报表将被上载公布至公司登记簿网站(Unternehmensregister)。一旦完成此步骤,公众便可随时在网站上查阅公布信息,披露任务即已完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履行年度财报的公布义务负有全部责任。

微型资合公司可通过长期年报备案的形式代替公告来履行其披露义务。

提示:由于DiRUG(数字化指令实施法)于2022年8月1日开始生效,2021年12月31日之后财政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直接提交给公司登记簿网站(Unternehmensregister)。

公司必须披露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哪些文件?

不同规模的公司需要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也会有所不同。对此,《德国商法典》第267、267a条将资合公司划分为四个规模等级:

  • 微型资合公司
  • 小型资合公司
  • 中型资合公司
  • 大型资合公司

下列三项内容决定了公司规模等级的划分:

  • 总资产
  • 销售额
  • 平均员工人数

而披露内容一般包括:

  • 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附注以及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如适用)
  • 企业经营情况报告
  • 审计报告
  • 监事会的报告(在公司设有监事会的情况下)
  • 关于利润分配的提议或决议

披露义务的减免规定

如前文所述,不同规模等级的公司,披露信息的内容范围也会有所不同。其中部分公司可获得不同程度的义务减免:

  • 大型资合公司不获得任何义务减免,必须完整披露上述所有文件
  • 中型资合公司可对其资产负债表丶损益表和附注做出简化后,再进行披露
  • 小型资合公司可以省略损益表丶企业经营情况报告丶审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附注也无须包含与损益表相关的信息
  • 微型资合公司只须披露简化后的资产负债表,但必须包含《德国商法典》第264条中所注明的其他信息

公司必须注意哪些截止日期?

公司一般必须在财务年度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披露该年度的财务报表。作为大型资合公司的上市公司则必须遵守更严格的规定,在财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披露该财务年度的财务报表。

如果违反披露义务,公司会面临何种惩罚?

联邦公报受理平台不仅检查公司是否按时完整提交披露文件,也会检查公司是否依法使用其所适用的减免权利。

如果公司没有遵守披露法规,将会触动行政罚款程序,对此公司可能会遭受罚款制裁。罚金将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最低2500欧元,最高可达25000欧元。如果公司持续违反披露义务,可能会遭受叠加处罚,直至公司履行披露义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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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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