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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链式交易中增值税评判依据的重大变更

德国联邦财税法院(Bundesfinanzhof)于2015年2月公布了针对跨境链式交易(Reihengeschäfte)中的某些货物交付环节免征增值税的最新基本决策。与此前的规定大相径庭。

链式交易表示三个或多个法律实体间的连续供应,例如供应商B与供应商A签署了委托供货合同,约定由A直接向客户C供货。

根据该最新决策,运输协议将不再作为评判免征增值税的决定性因素,取而代之的是对交付货物处分权(Verfügungsmacht)转移时间点的评判。在以往的链式交易中,若实际供应商A对初始供应商B与客户C之间的供应协议未加以仔细审核,将对A带来显著风险。而在新的政策下,因为链式交易中的最后一位供应商持有货物处分权,因而只有最后一项交货环节会被加以评估。

PKF中文简报

《跨境链式交易中增值税评判依据的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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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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