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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间:员工特别奖金1500欧元以下实行免税

德国联邦财政部于2020年4月9日发布了一份有关新冠疫情期间员工特别奖金的公告。

根据这份公告,雇主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这段期间向雇员发放的特殊奖金,只要金额在1500欧元以下就可获得免税。雇主也可以实物形式进行奖励。

这项政策的施行可能性来自于所得税法 (EStG) 第3条第11项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员工津贴或补助可予以免税。根据当前法令,新冠疫情下所发放的特殊奖金无需满足免税的特定条件 (R 3.11 Abs. 2 LStR)。

不过前提是,这份特殊奖金必须是雇主在员工应得工资之外的额外支付。与原工资互换的操作可能性是被排除在外的。与此相比,用于投入在家办公设备上的一次性花费则是被允许的。

该免税奖励应记录在员工的工资帐户中。 其他免税项目和评估宽松机制仍然保持不变。 除此之外,该特殊奖金还被豁免缴纳社保费用。

在新冠疫情期间给雇员发放特殊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受到行业别所限制,因为联邦财政部的这份公告中并没有行业划分的信息。此外,公司是否受疫情影响或工时是否减少也不是强制性条件。
 

提示:

雇主方所支付的短时工作补助 (Kurzarbeitergeld) 不在此免税范围内。除此之外,雇主用于补偿超过短时工作补助社保基数上限所多支付的补助金额,既无法享受该项免税政策,也无法享受所得税法第3款第2条a点中所规定的免税发放额(§ 3 Nr. 2 Buchstabe a EStG)。

最后更新: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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