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与过渡期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德国境内的企业必须具备接收数电发票的能力。然而,开具数电发票的义务存在过渡期:
- 大型企业必须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开具数电发票。
- 对于年营业额不超过 80 万欧元的小型企业,该义务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才适用。
- 在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前以纸质或 PDF 格式开具的长期发票,只要发票信息未发生变更,仍然有效。
以下情况可被豁免:根据《增值税法》第 4 条第 8 至 29 款规定的免税服务、金额不超过 250 欧元的小额发票(《增值税实施条例》第 33 条)和车票(《增值税实施条例》第 34 条) 属于例外情况。
格式与要求
数电发票必须使用符合欧洲标准 EN 16931 的标准化、可机器读取的格式。允许的格式包括 XRechnung 和 ZUGFeRD2.0.1 及以上版本(不包括 MINIMUM 和 BASIC-WL 配置文件)。此外,欧洲格式如 Factur-X 也被允许。关键在于确保发票来源的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数电发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传输:
-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注意:仅以 PDF 形式发送的发票不被视为数电发票)。
- 通过电子接口或中央存储平台提供。
- 在集团内部共享访问或通过互联网门户下载。
修订与简化
最终函件考虑了来自实践中的许多建议,特别是德国税务顾问协会(DStV)提出的建议。值得强调的要点包括:
- 在过渡期内,企业仍可使用纸质、PDF 或 Word 格式开具发票。如果没有数电发票的义务,发票更正也可以采用原格式进行。
- 原先拟规定禁止使用 USB 闪存传输的限制已被取消。
- 小型纳税企业(《增值税法》第 19 条)应免于数电发票义务。这一规定已纳入 2024 年《年度税法》中。
总结建议
联邦财政部(BMF)的函件标志着德国发票数字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该函件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过渡期限,以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转型。企业应尽早熟悉新规定,以确保成功应对。
本文德语原文源自《PKF Magazin》:Verpflichtung zur E-Rechnung mit Übergangsfristen und Erleichterung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