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公证的适用场景及流程
使用在线方式成立公司不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GmbH),也适用于迷你有限责任公司(UG),而且针对现金出资以及实物出资的情形均同样有效。此外,在公司成立过程中,还可以对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的决议、成立公司授权书、以及各类登记簿注册申请进行数字化公证或认证。
在线公证的实施既安全又简便。整个公证流程通过德国联邦公证人协会专门提供的门户网站进行,从而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确保与传统线下公证相同的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标准。整个公证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 通过在线门户或应用程序进行注册
- 在线选择公证处
- 上传相关文件
- 进行身份验证
- 通过视频通信进行宣读
- 完成合格的电子签名
注册可通过在线门户网站“www.onlineverfahren.notar.de”或应用程序App “Notar” 进行。在该门户网站内,用户可以选择所需的公证人,并上传预约所需的文件。公证人随后将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进行文件宣读,整个视频通信过程不会被录制,以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始终得到保障。
提示
申请人既可以邀请其他参与者(例如税务顾问或律师)参与在线公证,也可以在现场公证时通过在线方式邀请接入其他参与者(即所谓的“混合公证预约”)。公证流程的最后一步是通过门户生成符合标准的电子签名,对文件进行签署,从而完成整个公证程序。
技术要求
所需硬件仅为一台具备扬声器、麦克风和摄像功能的计算机或平板电脑,或一部带有 NFC 接口的智能手机。此外,针对申请人的身份验证,视情况可能需要提交不同的验证证件。
适用性限制…
在选择负责在线公证或认证的公证人时,存在一定限制。根据《德国联邦公证人条例》(BNotO)第 10a 条,公证人的选择必须具备地域关联。这意味着,公司注册地、或者董事总经理、或股东之一的住所或注册地,必须位于该公证人所属的地方法院辖区内。
…当涉及实物出资时…
此外,存在某些情形无法适用该程序:在实物出资的情况下,在线程序仅在未涉及其他法律规定需公证的出资时方可选择。因此,涉及以不动产或有限责任公司(GmbH)股权作为出资的设立行为,无法通过在线程序进行公证。
…关于特定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
另一项限制涉及公司章程中必须公证的规定。如果章程包含,例如,在特定情况下转让股权的义务,这同样会阻碍在线成立。此外,对于与公司成立相关的股东一致决议,在线程序仅在未因其他法律规定而产生公证义务的情况下方可适用。
本文德语原文源自《PKF Magazin》:Digitale GmbH-Gründung: Gesetzliche Möglichkeiten & Voraussetzungen - PKF Deutschland